在商標注冊過程中,經(jīng)常會出現(xiàn)注冊失敗的情況,在注冊失敗后,許多商家可能會有這樣的疑惑:注冊失敗后該商標就沒有用了嗎?之前的投入都前功盡棄了嗎?諸如此類的疑惑可能不勝枚舉。但是,在商標注冊被駁回后,還是可以進行復審的,在此之前,商家應當了解商標注冊時駁回復審的原因有哪些,這樣才能根據(jù)實際情況來靈活應對。
總的來說,商標駁回的原因有以下三種情況:
一、與在先商標相同或者近似。
二、商標法規(guī)定禁止注冊的情形(以上兩種情況,代理機構(gòu)或商標局一般都會提前告知申請人)。
三、主觀駁回。
1、人工審查的駁回,商標注冊的審查方式為人工審查,由于審查員的信息面、認知程度、主觀角度、個人觀點差異等的主觀因素存在,而導致相同的個案會出現(xiàn)不同的審查結(jié)果。也就是說,審核員的審核結(jié)果不一定是對的,會存在一定的誤差。即不該駁回的商標也存在被駁回的情況。(此種情況下,為了取得商標權(quán),申請人不要輕易放棄,畢竟是一次機會,盡量采取救濟程序,進行復審,以便更早的取得商標權(quán))。
2、申請書的局限性,僅通過申請書不能具體了解的商標有關(guān)的詳細信息,在商標申請時有固定的申請格式,無法體現(xiàn)商標的創(chuàng)作理念,自創(chuàng)特征、長期使用等等,導致審核員不能通過申請書具體了解商標的全部信息。對存在疑惑的商標或者通過理由不充分的商標,審核員一般都會讓商標駁回,以便于申請人在駁回復審當中有機會對商標的具體情況進行說明。同時也有些審核員為了免于擔責,擺脫嫌疑,對不太確定的商標進行駁回。(針對此種情況,申請人一定要采取復審取得商標權(quán),這些程序的存在,是合情合理的,也是很正常的一種情況,申請人可通過提交一定的補充材料,取得商標權(quán))。
因此商標局在商標注冊的流程當中設置了救濟程序,即給予廣大申請者一個補救機會,同時為了確保法律的公平公正,設置了駁回復審程序,以便申請人在商標被駁回時應用此程序取得商標權(quán)。
在實際操作中,商標的駁回復審存在很大的主觀因素,不同的審查員審查結(jié)果會不同。通過駁回復審途徑,雖不能確保一定復審通過,但卻是取得商標權(quán)的途徑。申請者在復審期間,應積極配合商標局的工作,這樣才能確保商標注冊的通過率。若您有更多疑問,詳詢北京首捷客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