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有這些張冠李戴,全都是為了蹭熱點,利用廣告效應牟取經(jīng)濟利益。但這樣的蹭熱點,是明目張膽地造假和侵占。按照商標法的立法原則,在先權利是受法律保護的,但具體怎么保護,并不是一個空泛的規(guī)定能自動兌現(xiàn)。由于目前的法律體系里找不到具體對應的權利歸屬和保護依據(jù),為一些搶注者留下了可乘之機。結果是李鬼假冒李逵,李逵反倒成了李鬼。童話大王鄭淵潔被逼得停止寫作《童話大王》,因為不僅他筆下的“皮皮魯”“舒克”頻頻遭遇惡意搶注,就是這“童話大王”的稱號,他也叫不得了,也被搶注了。據(jù)報道,鄭淵潔打了多年官司,目前還有672個商標落入他人之手。
更有甚者,搶注商標行為已經(jīng)形成了一條產(chǎn)業(yè)鏈,有的搶注成功者將其轉(zhuǎn)讓牟利。注冊費只需要幾百元,但如果搶注的名氣大,就可以用幾百倍甚至上萬倍的價格轉(zhuǎn)讓。受讓方也有一些專門吃打官司這碗飯的律師,比如“青花椒”的注冊者將商標轉(zhuǎn)讓后,接手者在全國到處提起訴訟,向這三個字的使用者索賠,居然成功獲得賠償。
對在先權利保護,是國際上商標注冊的普遍準則,在具體實施上,只要最早使用人能夠自我證明即可獲得。我國商標注冊雖然也是這個原則,但實際上并不核對真?zhèn)?,而是誰聲明就算是誰的,并不審核“實際使用”和“真實意圖”,注冊成功后的情形也差別很大。國際上一旦出現(xiàn)假冒注冊,很快就可以申請撤銷,但在我國,這個過程十分漫長,有的幾乎是雷打不動。
比如鄭淵潔,維權歷史已經(jīng)20多年了,但672個被搶注商標中,目前成功維權的只有16個。平均每追回一個爭議商標要花6年時間,耗費約9萬元。以“皮皮魯”商標的維權為例,在鄭淵潔起訴后,被起訴企業(yè)的商標起初被裁定為無效,后該商標注冊人訴至北京知識產(chǎn)權法院后又發(fā)回重審,經(jīng)相關評審機構裁定該商標可以使用,鄭淵潔需要繼續(xù)起訴……
公開資料顯示,“青花椒”商標此前已經(jīng)多次被不同的申請人提出無效宣告請求,但國家知識產(chǎn)權局先后在2017年、2019年和2020年裁定爭議商標予以維持。
如果說“青花椒”的商標有攪扯余地的話,鄭淵潔的“皮皮魯”“舒克”等文學人物,則由鄭淵潔一支筆寫出來的,鄭淵潔是權利人毋庸置疑,理當享有著作權,但在目前的法律體系里,并沒有對應的權利歸屬和保護依據(jù)。也就是說,法律上存在先天漏洞,難怪國家知識產(chǎn)權局要開展嚴打惡意搶注商標行為的“專項行動”。
2021年9月1日,國家知識產(chǎn)權局正式施行的《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》,將提交惡意商標注冊申請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列入“嚴重違法失信名單”。
由此可見,知識產(chǎn)權保護陷入了曲線救國的困境。不在受理環(huán)節(jié)核對真?zhèn)诬?,而是在后來懲辦造假,終究不是治本之策。直接抵擋虛假注冊,原本并不難,只需要注冊者出示證明材料而已。法律有漏洞,就該及時完善。